

各分支机构、、机关各单元:
为加强企业风险治理,规范公司运营行为,躲避司法风险,推进公司健康、、不变、、有序的发展,经公司钻研决定,各分支机构、、机关各单元在经营活动中,不容以总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下列行为:
1、、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2、、不得进行民间借贷犯法集资行为。。。
3、、不得私刻总公司印章(蕴含行政印章、、财政印章、、合同印章等)。。。
4、、在担任分支机构交易牌照掌管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同业业公司的分支机构掌管人。。。
5、、不得将总公司的资质出借给他人承揽工程。。。
6、、在招投标的过程中,不得伪造业绩、、提供虚伪资料侵害公司形象。。。
对分支机构、、机关各单元违反本通知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查究有关分支机构、、机关各单元责任人的经济责任,组成犯罪的,总公司将案件反映给公安机关,查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联系人: 秦鹤鸣 魏书杰
联系电话: 18638009816 18638009629
特此通知